警惕“日期”陷阱 谨慎购买化妆品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 “突袭”日化店
本报讯(记者 周雪梅 实习记者 杜玉青) 中秋节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江阳区关圣殿,对化妆品市场进行了检查,并在现场查获了一批不合规商品。
位于关圣殿的日化销售门店大多属于批发兼零售商店。在检查现场,检查组发现了一批可疑商品:有的化妆品已经过期,或是生产日期与保质期有涂改痕迹;有的存在不同生产厂家标识着“相同生产批号”的问题。这批商品有护肤品、口红、眼影等。
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副支队长黄聪表示,此次检查中,对查获的过期化妆品,现场监督商家进行销毁;对涂改生产日期、保质期的,会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经协查后如果是非正规厂家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没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标签标识不符合相关规定等的违法商品,将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依法查处。
黄聪告诉记者,凡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化妆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在产品标签或包装上,都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商、生产地址、卫生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基本信息。对于一些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基本信息,或是信息模糊不清,有涂改痕迹的,千万不能购买。同时,黄聪提醒广大市民,购买化妆品时,要在取得正规证照的经营场所购买,购买时可以请销售者提供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不能贪图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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