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月饼安全”需要 调动更多主体的积极性

川江都市报 2018-09-25 17:37 大字

◎ 汤骏

中秋、国庆将至,月饼、白酒、肉质品等将成为市场上的畅销食品。为确保食品药品安全,9月17日至21日,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泸州市公安局,在泸州市主城区(江阳区、龙马潭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成立了四个检查小组,分别对食品生产环节和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餐饮经营企业,以及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月饼、白酒等。(《川江都市报》2018年9月19日04版报道)

中秋将至,“月饼大战”算是正式上演。作为一种节令性的食品,月饼的生产销售以及消费,呈现出与其它食品不一样的特点。比如季节性强,销售时间短,生产商家多,销售渠道分散等等,因此,许多环节潜藏着食品安全的风险。中秋一过,月饼估计就该销声匿迹了,“月饼大战”也就一个来月时间。

在泸州,各大商场、超市,还有蛋糕店,甚至是酒店大堂,早已摆满了各式月饼;除此以外,线上销售,还有微信朋友圈中的“私房月饼”,可谓销售渠道众多,消费者购买月饼倒是方便了,但食品安全的风险也随着加大。

生产决定月饼质量,这是首要环节,而生产者,则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商家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从事月饼的生产活动。比如不能在月饼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品,超限量使用一些食品添加剂等。一些商家为了让月饼颜色更诱人,更有卖相,使用合成色素,这就是一种违规行为。

除此以外,月饼的流通环节同等重要,无论是商场、超市,还是酒店、蛋糕店,都应该要紧绷安全这根弦。比如一些没有厂名、没有厂址、没有保质期的月饼,还有一些裸装、散装和篡改保质期的月饼,一概不能进行夸大宣传、虚假宣传,以致误导消费者们购买。

当然,食品安全监管肯定是最重要的一道关口。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就是应该事前监管,不要等到“失火”之后,才开始“救火”,为时已晚。事前监管的重点,又在于其生产环节。比如检查月饼生产者是否证照齐全,每一个种类的月饼生产是否执行相关标准,是否标明了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常规项目,是否存在以次充好、掺杂售假等状况;其次是销售环节的监管,比如对各类销售点的月饼,应该进行随机抽样,一旦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药品的月饼,必须要依法、及时地进行召回和严处。

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如今任何主体都无法单独应对分布范围广泛的食品安全风险,而是应该调动社会上各类主体的积极性,除了各相关部门的有效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同样是安全保障中的一环。只有如此,中秋的“月饼安全”才能让人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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