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强化就业服务促进城镇化进程实施办法》出炉 高校毕业生5年内到高新区等就业 最高可获每年1万元生活补贴
本报讯(川江都市报记者 许世智) 18日,市政府八届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泸州市强化就业服务促进城镇化进程实施办法》。办法鼓励办理泸州市城镇居住证和户口迁移到城镇一年内的农村劳动者、返乡农村劳动者、市外劳动者,以及高校毕业生在泸州市城镇就业创业。办法包括职业培训政策、就业创业政策、职介补贴3方面内容。
在职业培训政策方面,转移城镇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到泸州市职业培训机构参加职业培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除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外,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专项职业能力者分别给予200元、250元生活交通费补贴,取得初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给予不低于600元的生活交通费补贴。(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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