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立法之舟扬帆起航
聘任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开展立法协商。《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本报记者樊晓兰
科学立法是法治中国的前提。
2015年12月3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赋予泸州等13个市州地方立法权,泸州顺利拿到地方立法权“门票”,成为全省首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
泸州首部地方性法规正式出台
为获得地方立法权,2015年3月,市委召开常委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发挥好主导作用,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及时做好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准备工作。此后,市委常委会两次专题听取立法筹备工作和立法工作汇报,及时解决立法机构、编制和人员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和主任会议多次专题研究,要求责任委室紧紧围绕省人大常委会授权地方立法的条件,认真开展立法准备工作。同年11月,在现有机构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增设了法制工作委员会;2016年2月,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法制委员会,市人大从此有了专门立法机构和负责统一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的机构,符合了立法法的规定。
“从2015年3月开展筹备工作,我们主要做了三件事,建设立法能力、梳理立法需求、拟定立法程序,这些工作都是为今后地方立法权的行使做准备。”时任市人大法制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筹备工作人员介绍说。
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泸州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泸州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呼之欲出。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市级各部门和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及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并经市委常委会议两次审议、修改后,提交市人代会审议通过。2016年3月29日,《泸州市地方立法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4月13日经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公布施行,标志着泸州获得地方立法权后首部地方性法规正式出台,为今后有序开展立法工作制定了规范、打下了基础,泸州地方立法正式扬帆起航。
泸州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诞生
随着泸州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违法建设行为也日渐突出。为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将违法建设通过法制化的方式加以治理,制定违法建设治理的地方性法规显得尤为迫切。
2016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了《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并成立了立法调研起草领导小组。
此前,市人大常委会历时2个月,通过组织多个调研组到基层调研,与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群众以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座谈,并向在泸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发函以及向社会发出公告,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媒介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征集对立法项目的意见建议。起草组带着市内立法调研中梳理出来的60余个问题,先后到19个先进地区考察学习有关城市发展与管理的立法经验,委托政府有关部门起草条例初稿。为增强立法工作透明度,起草组及时将《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草案)》通过新闻媒体、网络、论证协商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前后易稿达13次,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议一审、二审、三审通过。
2017年3月29日,《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获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泸州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正式诞生,并于2017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数据显示,该《条例》实施以来,泸州市依据该《条例》已拆除违法建设30.7万平方米,控制新增违法建设11.99万平方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35件,罚款402万元,限制不动产交易167次,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新增蔓延势头。
科学立法阔步前行
为强化立法针对性,泸州市围绕市民最关心,党委政府最重视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快立法步伐。
针对城市快速扩张,物业管理领域出现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影响制约着泸州市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现实状况,泸州市先后召开《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分类别的立法座谈会、专家论证会、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座谈会、各利益主体参加的立法听证会等36次,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280余条,采纳67条。2017年12月1日,具有地方特色的《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该《条例》创新了业主大会的召开方式,比如超过三百户业主的住宅小区,可以以幢、单元等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增加了保障业主委员会人选素质的措施,增设了业主委员会人选的条件。《条例》还简化了维修资金的动用程序,对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条件、程序进行了明确,且对启动的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安全隐患。
为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环境,2017年12月1日,泸州市第三部地方性实体法规《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该《条例》规定:临街建筑不得安装外凸式防盗窗;占道停车场将由政府统一划定,禁止私设停车场、停车位;坝坝舞噪声超标最高罚款200元;城管执法新增扣押手段,对占道经营摊点、游摊等,执法人员三番五次劝导无效,可以采取依法扣押其工具和物品的手段,使执法在体现人性关怀的同时又能严格执法。
……
至此,泸州市先后颁布实施了《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三部法规分别从违法建设治理、小区物业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入手,形成了泸州市城市建设管理的“组合拳”,对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今年6月8日,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通过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泸州市白酒历史文化保护发展条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说明,至此,我国首部为“酒文化”立法的地方性法规呼之欲出,对于地处中国白酒金三角核心腹地、享有“中国酒城”美誉的泸州来说,白酒产业发展保护将迎来又一个春天。
强化顶层设计、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广泛征求意见,泸州市立法工作在科学化、民主化原则基础上,积极为相关领域依法治理提供法律依据,为“法治泸州”书写了绚丽篇章。
新闻推荐
■本报记者罗森波摄影报道17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目前泸州市已经建立了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积极拓展装配式建筑市...
泸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泸州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