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友情提醒

泸州日报 2018-09-14 09:50 大字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洗钱和恐怖融资危害的认识,营造良好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社会环境,中国人民银行泸州市中心支行决定在泸州范围内开展以“反洗钱,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主题的反洗钱宣传活动,为此我司特向广大市民友情介绍以下反洗钱知识。

一、典型的洗钱案例

1.地下钱庄案例。葛某成立了一家IT服务代理公司, 在开展IT业务的同时兼做跨境汇兑的“资金业务”,并通过员工开立数十个银行账户,伙同广东等地的地下钱庄经营者大肆招揽客户,进行非法跨境汇兑活动。公安部门抓获涉案人员20余名,冻结30余个涉案账户、资金2000余万元。本案中,葛某通过员工的账户转移资金,完成洗钱过程。

2.金融诈骗洗钱案例。余某等人偷拿并伪刻银行预留印鉴,使用伪造的转账支票,将A公司8000万元存款中的6500万元转入杨某虚假注册成立的B公司。杨某在明知余某等人所转6500万元资金系诈骗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公司账户转款、取现,用于投资水电站、加油站、矿山、房地产、证券等项目,清洗犯罪所得。法院判处杨某犯洗钱罪。

3.毒品洗钱案例。周某提供本人银行卡账户供毒贩余某等人存取资金使用,同时以自己的名义为其办理定期存款,以自己的名义为其购买门市、住房及车辆等,使余某等人的非法所得合法化,合计清洗毒资270万元人民币。法院判处周某犯洗钱罪。

二、怎样避免“被”涉嫌洗钱

1.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产生以下后果: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活动;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信用记录受损。

2.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金融账户。金融账户不仅是您进行金融交易的工具,也是反洗钱资金监测和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贪官、毒贩、恐怖分子以及其他罪犯都有可能利用您的账户从事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因此,不出租、出借金融账户,既是对您权利的保护,又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3.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用的洗钱手法之一。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请您切记,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反洗钱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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