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区空地进行改造需依法履行规划审批手续

川江都市报 2018-09-13 09:30 大字

◎ 川江都市报记者 许世智

近日,网友通过泸州新闻网·川江新闻网和川江号APP进入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咨询小区空地改变用途的有关情况。网友称,龙马潭区大通路124号院小区有约100平方米空地,经小区业委会商议,准备对该区域进行改造,用于小区公共健身娱乐场所,需要哪些改造手续。

对此,泸州市规划局回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城乡规划区内进行以下城乡建设活动,应当依法履行规划审批手续。包括:建(构)筑物工程;道路、桥梁、管线、管沟等各类市政设施工程;广场、停车场、公共绿地建设;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工程;城市雕塑、占用城乡用地和空间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履行规划审批手续的建设工程项目。

因此,网友反映在小区空地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和经依法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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