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存质量问题,业主向消委会举报 消委会组织协调 业主与装修公司签订解决方案

川江都市报 2018-09-07 10:15 大字

◎ 川江都市报记者田明艳

8月31日,市民程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3190929反映,他签约的装修公司延期4个月未完成装修,且装修还存在质量问题。他已经向龙马潭区红星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进行了举报,但问题仍未解决。

装修过程中问题频出

协商未果停工

据程先生介绍,他的孩子今年9月上小学一年级,所以他去年12月与泸州东易日盛装饰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合同中约定装修公司在今年4月完成房屋装修,他购买装修主材,装修公司提供人工和装修辅料,装修费一共7万多元。

今年1月,装修工人完成部分装修后,他通过检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于是联系装修工人返工,在反映问题后半个多月,装修工人完成返工,但在未通知验收的情况下,装修工人继续装修,开始贴房屋墙砖。房屋墙砖贴上几天后,部分墙砖就开始脱落,他再次联系装修公司反映问题,装修公司一直没有进行处理,经过多次协商,在近1个月后得到解决。但随后,工人贴的地板砖再次出现问题,他又联系装修公司,要求整改。此前,程先生已经交了5万多,剩下2万多元一直没有交,装修公司要求他支付尾款,再协商解决其他问题。

程先生表示,他考虑到装修的房屋还存在质量问题,且装修工人在施工的过程中对地板砖有所损坏,返工后继续使用已经损坏的瓷砖,他认为装修公司应该重新购买施工工人损坏的瓷砖。因协商未果,自今年3月末开始,装修公司工人便停工到现在,已经远远超出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时间。近日,他向龙马潭区红星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进行举报,但未收到消委会的回复,问题依然未解决。

消委会组织协调

双方已签订解决方案

龙马潭区红星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7月30日收到程先生反映的问题后,组织程先生与装修公司进行协调,协调会中,程先生提出了三个处理方案,但装修公司代表表示需向公司汇报后才能决定是否接受,所以当时协商无果,双方约好后期再协商。

记者了解到,此后,程先生与装修公司进行了两次协商,双方在9月3日签订了附属协议,约定程先生在扣除装修公司的违约金后支付剩下的尾款,装修工人随即整改以前装修时存在的问题,并在接下来的50天内完成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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