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可以办理组合贷款

川江都市报 2018-08-20 12:25 大字

近日,市民胡先生在泸州新闻网·川江新闻网和川江号APP“网络问政”平台上反映,他在泸州城区某单位上班已经很多年了,此前一直是租房居住,今年和妻子凑足了十多万现金,开始酝酿购房。由于妻子没有住房公积金,根据目前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胡先生能享受的贷款额度为最多30万元,加起手里的现金还远远不够支付购房尾款。胡先生告诉川江都市报记者,在他咨询购房时,销售人员直接告诉他不接受住房公积金贷款,胡先生想咨询哪些楼盘才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 川江都市报记者 曾刚 实习记者 李顺利

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 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

记者从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泸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于2017年5月31日到期后,经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关于住房公积金新政到期后贷款政策调整的议案》。同时,也是为了照顾到更多公积金贷款的需求者,适当调低了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恢复到2014年第九次管委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均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贷款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单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

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实行差别化贷款政策,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5%,所购住房为再交易房(二手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如果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改善性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住房公积金额度不够

可以申请组合贷款

根据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针对公积金贷款不足的情况,可用组合贷款补充。

组合贷款新模式,即通过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可以向受委托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经办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针对胡先生的实际情况,泸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给予回应:住房公积金具有互助性特征,首先是要保障缴存职工提取需求,其次才是支持部分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每一次公积金政策的调整都是为了更科学、更公平地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职工合理自住需求的作用,以保障泸州市住房公积金正常运行。

目前泸州市已经在主城区内开展了住房组合贷款,对于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的缴存职工,在主城区内购买二手房(房龄不超过15年)或与公积金中心和建设银行均已合作的楼盘期房,可以向建设银行申请办理组合贷款。

新闻推荐

打造城南城市生活圈、邻里中心 《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及配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通过审查并公示

规划区结构规划区引入邻里中心和生活圈理念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区路网结构日前,由泸州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泸州市规划设...

泸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泸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