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车如何“着陆” 还需长远规划

川江都市报 2018-08-17 08:42 大字

共享单车应该在文明使用、优化管理、制度监管下“着陆”,才能发挥它最大的效用。

◎ 川江评论员 汤骏

手机扫码开锁、路边自由还车、每次用车1-2元……这是国内不少城市街头出现的共享单车模式。“哈罗”共享单车不知大家是否听过?据本报报道,10日晚,它被悄悄投放到了泸州市龙马潭区几个人流较为密集的公交车站附近。然而,“哈罗”仅在城区呆了一个晚上,11日一大早就被辖区交警和城管部门没收了。原来,由于“哈罗”共享单车没有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交警和城管部门暂时将其叫停。

2016年,可谓是“共享单车”的元年,仅仅几个月时间,共享单车便风靡于各大城市。至于共享单车的放置地点,一般都在校园、公交车站、居民区、商业区等附近,由于共享单车与移动互联网相结合,随取随用,无桩停靠,低碳出行,一亮相便受追捧,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共享单车的流行,自然也伴随着不少负面现象的出现。比如随意乱停、肆意损毁、拥堵交通、安全无保障等问题层出不穷,不文明现象屡禁不止。在一些公共场所,一眼便能扫到随意停放的共享单车;还有不少单车使用者涂毁二维码、恶意破坏丢弃,导致其他用户使用困难;甚至还有为图自身方便,将单车私藏于家中的行为。难怪不少市民表示:看一下一座城市的共享单车,或多或少能瞧出市民的素质高低。这般看来,此言非虚。

正因如此,从共享单车经营者的角度看,应该拿出一个长远且全面的管理规程和运营办法,比如单车消费者的人身、信息、财产安全问题;再比如,单车如何进行维护,市场如何合理投放等涉及公共秩序的问题。

此次“哈罗”共享单车被叫停,一是泸州暂未明确任何相关职责部门对共享单车运营的统一监管,二是对相关事故责任认定也没有详细划分,再加上行车道路暂未划分非机动车道等因素,让辖区主管部门暂时对这些共享单车进行了集中处理,拿出了“事前把关”的态度。如何让新生事物更好发挥其作用,又减少其带来的一些不良影响?这就在于相关职能部门如何有效监管和引导,制定完善政策、合理规划、积极履职。

个人认为,共享单车并不是不能“着陆”,而是应该在文明使用、优化管理、制度监管下“着陆”,才能发挥它最大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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