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狗 强化法治力度是关键
人与狗之间的矛盾,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文明养狗,关键还得制定出更为科学和健全的养狗法规,以制度提升文明。
◎ 川江评论员 黄勇
上周,本报针对泸州文明养狗情况,做了一篇调查性报道;而在网上,一篇《遛狗要拴绳,异烟肼倒逼中国养狗文明进步》的文章也火了。为什么如今隔三差五就有相关舆论关注养狗问题呢?因为,在城市里,遛狗不拴绳、狗粪不清理、狗狂吠不止等“蛮横养狗”现象,已经越来越频繁地困扰着大家的生活。
其实,长期以来,多数人对于“狗扰民”都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不文明养狗现象持容忍态度。比如,在公共场所遇到狗,不少带小孩的女性和老人都会“绕行”,即使对“遛狗不拴绳”的现象颇有微词,也只是口头说说罢了,很少有人当面劝阻或投诉报警。纵观不少媒体报道,对不文明养狗,如果遇到有人举报投诉,作为小区物业管理方,也只能友善提醒遛狗者注意;作为社区片区民警,也只能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提醒和法规教育。但对于不文明养狗者,在没有发生狗咬人等情节较为严重的事件时,他们永远是无所谓的态度。因此,能给自家狗办理相关养犬登记证的养狗者是少之又少。
倡导文明养狗,是每一个社会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于是,有的文明养狗倡导者,在正面倡导受阻的情况下,采取了用“异烟肼”这种药物去毒害狗,逼迫养狗者提高文明素养。的确,此行为能在一段时间内促成“遛狗拴绳”,但那是养狗者处于保护狗的行为,未必能提高其文明养狗的素质。不久后,这种“蛮横养狗”的陋习还可能反弹。
我们说,公共道德和社会文明的培育和提升必须以法治为基石,仅仅靠公益宣传是很难彻底实现文明养狗这一目标的,还必须法治化、制度化地长期反复治理。换句话说,我们主张“文明养狗”没错,可少了强有力的法治制度支撑,倡导文明养狗是有缺陷的。
当然,以投放“异烟肼”倒逼文明养狗提升,也是不可取的,这是一种以暴制暴的行为。再者,狗也是合法财产,哪怕流浪狗也是值得尊重的生命。毒杀狗无疑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情节较重或狗价值较高的话,还会构成治安违法或刑事犯罪。
不难理解,人与狗之间的矛盾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文明养狗,关键还得制定出更为科学和健全的养狗法规,以制度提升文明。比如,养狗者是否也需要像考驾照那样,考一个养狗证;如果养狗者遛狗时不做好拴绳等防护措施,是否将面临高额罚款,甚至狗被没收;狗咬伤他人时,养狗者不仅面临巨额索赔,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据了解,泸州对于养狗也有相关法规制度。不过,就算是有完整的法规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和强化执行。同时,也需要人们的全力配合,才能将文明养狗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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