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房没有进行二次装修 不能收取装修清理费

川江都市报 2018-08-13 09:53 大字

物业公司已进行了整改,没有再向业主收取装修清理费

◎ 川江都市报记者 许亚琴 实习记者 李燕秋 摄影报道

近日,市民李先生通过泸州新闻网·川江新闻网和川江号APP“网络问政”平台反映,自己在碧桂园凤凰首府购买的精装房,交房后物业要求收取装修清理费,他想问收费是否合理。

物管要求领房先交装修清理费

前不久,李先生位于碧桂园凤凰首府的房屋开始接房,拿到新房钥匙后,李先生来到物管处准备领取水电气卡,却被告知要按照每平方米3.5元的标准缴纳装修清理费,否则就拿不到水电气卡。

李先生觉得自己购买的是精装房,并没有产生装修垃圾,这样的收费不合理。为此,李先生拒绝缴纳装修清理费,并向泸州新闻网·川江新闻网和川江号APP“网络问政”平台作了反映。

精装房不应收取装修管理费、垃圾清运费

接到市民反映后,江阳区发改局随即进行了调查,碧桂园凤凰首府属于前期物业,由广东碧桂园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进行管理。江阳区发改局表示,由于精装房是全部装修好的,物业公司不能再收取业主装修管理费、垃圾清运费。但是有业主进行二次装修的,势必产生建筑垃圾。

目前,江阳区发改局已责令该小区物业公司立即整改,停止收取装修清理费,并清退已收费用。此外,要求物业公司根据二次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情况,按照每平方米2.5元以内的标准制定二次装修垃圾清理费,并报江阳区发改局审核后方可执行。

2日,川江都市报记者联系上李先生,李先生表示,向泸州新闻网·川江新闻网和川江号APP“网络问政”平台反映情况后,物业公司迅速进行了整改,没有再向业主收取装修清理费用。目前,他已经顺利拿到新房的水电气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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