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法院 公开审理首例庭审留置案

泸州日报 2018-07-31 10:53 大字

本报讯(肖则兰 记者 曾臻)24日,江阳区首例留置案在该区法院进行公开审理。区纪委监委组织18个镇街纪(工)委书记、分管社保工作的副镇长(副主任)、社事服务中心主任,35个区级部门财务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区人社系统股级以上干部共220余人旁听庭审全过程。

“我的犯罪行为葬送了我的青春,我愧对单位的信任、愧对家人的关爱,我深深地认罪、悔罪……”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基金征收股工作人员李某在公开庭审时忏悔说。庭审现场,被告人李某因贪污和挪用公款248万余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责令将违法所得退赔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案系江阳区监察委员会成立后首例调查并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也是泸州市留置案中首例开庭审理并当场宣判的案件。

庭审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这是一场发人深省的廉政警示教育课,一定以案为鉴,牢记纪律规矩,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增强自身“免疫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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