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干物燥三伏天,消防安全记心间
◎川江都市报记者 刘明霞
三伏天到来,近日的泸州城可谓是在“水深火热”之中。夏季天干物燥,易发生火灾,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社会单位该如何做好自身消防工作,避免火灾事故发生呢?
据2017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进行消防工作检查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保证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整改、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费用应当保证适当比例用于消防工作。
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保证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等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训练演练,加强消防装备配备和灭火药剂储备,建立与公安消防队联勤;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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