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构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上接第一版)
目前,与泸州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水资源管理、水资源配置、防洪与供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水文化和水景观提升等六大体系已建立健全,相关规划和制度机制已编制或建立,较好地完成了实施方案规划的107个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包括11项示范工程)。
泸州市通过试点建设,形成了有效的水生态文明长效工作机制,探索了小流域综合治理新模式,以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为契机,坚持“生态+”理念,以清溪河清洁小流域治理为突破,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清溪河小流域成功创建为全国第5个、全省第一个“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张坝桂圆林风景区成功创建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
在水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泸州市立足醉美,小中见大,着力打造“中国最美小流域”示范样板,为四川乃至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借鉴。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把生态环保摆在突出位置
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泸州市高效实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改革的突出位置。
近年来,泸州市全力打好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在全省率先出台《长江沱江沿岸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实施意见》《泸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全面落实“河长制”制度,切实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
泸州市自2013年7月列入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以来,积极践行“创新强水、开放活水、协调兴水、绿色助水、共享惠水”理念,将水生态文明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建设同步推进。经过三年试点,泸州市顺利通过验收,试点工作得到高度肯定,国家验收专家组建议将“泸州模式”在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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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泸州,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