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表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泸州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成效显著
◎ 川江都市报记者 朱俊
本报讯 近日,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下文,表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科长谭镔荣获“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个人”殊荣,并受到表彰。
谭镔从事交通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20年,制定了泸州市交通运输系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实施方案,并通过加大督导检查和工作考核力度,推进安全生产“分级监管”“属地监管”和齐抓共管机制的落实,在全系统初步建立了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运转有效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为实现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夯实了基础。
“安全重于泰山。”谭镔制定的安全基础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规范了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模式、内容、要求,采取规范形式要件,倒逼工作落实的方式,强化对安全监管过程的控制,较好解决了交通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管什么、怎么管”和如何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问题,促进了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所取得的成效得到了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的肯定和好评。
谭镔制定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检查指南,加大了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将“五落实五到位”落到实处。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2014年至2016年,泸州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系统连续三年未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未突破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这与谭镔同志的努力工作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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