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到期后仍可办理房地产交易
◎ 川江都市报记者 王雨航
家住乐源小区的马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3190929咨询,他的房产证和土地证马上要到期了(25年期),不知道换证需要找哪个部门,费用情况如何。记者将马先生的情况向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作了反映,很快就有了结果。
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称,马先生所在的龙马潭区龙南路16号1幢房屋位于现行标准的三级地段,缴纳土地出让金标准现为321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该房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房屋建筑面积×房屋所处位置应缴纳出让金标准×年期修正系数。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涉及土地续期相关事宜的咨询电话为2661047。
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在尚未对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作出法律安排前,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可按过渡性办法处理,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至于土地使用权延期需缴纳的税款的相关问题,可拨打2285813、3196734向地税部门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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