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层分级培养农业职业经理人 泸州市做到探索早实施早
■本报记者 简放鹏
5月22日,《四川日报》刊登《四川省将分层分级培养农业职业经理人》的消息,报道四川省农业职业经理人将按高、中、初三个等级进行评价,享有产业、社保、金融等方面扶持。在这方面,泸州市今年初就进行了探索。
农业职业经理人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谋求最大经济效益的同时,获取佣金和红利,是新型职业农民群体的领军人才。对此,泸州市将村组干部、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领办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等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广泛吸纳在农业领域创业兴业的返乡农民工、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城镇下乡人员等有志从事农业的人员加入。通过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体系、农业科研单位、龙头企业、培训机构等的师资力量、知名专家和有突出业绩的农技推广人员,组成实力雄厚的培训团队,实行理论教学与实践指导相结合,进行跟踪培训、系统培育。
建立农业职业经理人资源信息库
泸州市将建立全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资源信息库,及时公开农业职业经理人特长、绩效、信用等动态信息情况,促进在市内交流聘用。
据了解,泸州市计划到2020年,将以粮油产业为基础,因地制宜地逐步向优势特色种养业拓展,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市场意识和管理能力、较高生产技能和经营水平、层次结构合理的农业职业经理人,以带动全市农业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为推进泸州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对此,泸州市支持以区县为单位,设立农业职业经理人服务中心,为农业职业经理人提供政策咨询、相关手续办理等服务;鼓励建立和发展壮大农业职业经理人协会,促进农业职业经理人在生产经营互助、农业精品园区建设、产品设计营销等方面相互交流学习;鼓励会计代理机构,为农业职业经理人经营管理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财会规范化代理服务;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对农业职业经理人实行结对挂钩、技术帮扶、入户指导,为农业职业经理人提供高效、便捷、及时的科技信息服务。
实行初、中、高三级认定管理
如何衡量培育效果?需要以规范管理为着力点,完善评价办法,实行分级评价,强化绩效管理,构建评价机制。
在完善评价办法上,各区县将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和生产要求,以职业素养、教育培训情况、知识技能水平、生产经营规模和效益等为参考要素,按照农业厅和有关部门制定的认定办法,实行初、中、高三级认定管理。建立认定程序,按照农民自愿提出申请,由当地农业部门依照认定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认定工作。
在实行分级评价上,按照高、中、初三个等级,由市、区县两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评价委员会,分别负责对辖区内高级、中级和初级农业职业经理人的评价,达到相应标准和条件的,颁发相应等级证书,作为分层分级开展培训和证明其能力水平的重要依据。
在强化绩效管理上,每两年由区县和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分别对初级、中级和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的职业素养、经营规模、工作业绩和诚信等绩效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对经考核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维持、提升或降低等级,对不符合初级条件的取消农业职业经理人资格。
同时,泸州市将建立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凡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违法违规、失信违约等问题的,依规依程序取消农业职业经理人资格。
实施产业和政策双扶持
对于强化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育的服务保障,泸州市将抓好产业和政策双扶持。
对此,泸州市将抓好集成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于一体的农业供应链体系,为农业职业经理人牵头种植养殖加工、产供销、内外贸一体化项目提供便利;鼓励职业经理人对接应用科技成果,与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研发和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提高科技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对聘请农业职业经理人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在符合相关区域建设规划和项目管理规定的基础上,优先承担有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等财政专项,优先享受各类财政补贴资金,并适当提高农业规模化生产、循环经济、农机具等方面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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