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 被确定为未检工作全国创新实践基地
本报讯(罗元敏 记者 曾臻)5月24日,在四川省检察机关未检创新工作推进会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树壮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泸州市检察院颁发了“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全国创新实践基地”铭牌。
会上,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就“构建未成年人监护权转移的司法监督和社会联动保护体系工作”作大会发言,向全省检察同行介绍了泸州的经验和做法。会议还对2015—2017年度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白皮书制作单位进行了通报表扬,其中,泸州市检察院未检工作白皮书、江阳区检察院未检工作白皮书同时入选全省未检优秀白皮书。
未成年人监护权问题是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最有效的根源性工作。近年来,泸州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实践,初步构建起未成年人监护权转移的司法监督和社会联动保护工作体系,促进了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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