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不起诉 彰显检察人文关怀

泸州日报 2018-05-22 09:21 大字

■刘贞雁 周茜 摄影报道

5月14日,在纳溪区检察院,一名群众自发送来一面写有“公正执法,体恤民情”的锦旗,并一个劲儿地重复着感谢的话语。

原来,送锦旗的郭某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纳溪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干警全面检查本案证据和事实,考虑到郭某家庭情况、自首情节,在郭某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后,纳溪区检察院依法对郭某作出了依法不起诉决定。

一次不起诉,表面上只是普通的法律处理,背后却饱含着法律与人情的内涵。纳溪区检察院围绕“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给人民群众带来法律“无情“之外的“有情”,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承办检察干警温情的对待,让法律不是冷冰冰的规则、条例,彰显了检察工作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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