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形象代言人”与您有约 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等违规行为将被追责
■本报记者 朱虹 实习记者 黄秀玉
“中国酒城·醉美泸州,一座酿造幸福的城市”,泸州城市形象定位语伴随着中国酒城四字笔画拼出“泸”字的金色篆字印章,在2018酒博会、杨慎学术论坛等大型场合频频出现,以泸州“形象代言人”身份接待四方宾客,走进市民生活。
近日,《泸州城市形象定位语与形象标识应用传播方案》出台,是对泸州“形象代言人”地位的又一次“加持”。今后,泸州“形象代言人”将在泸州市民和外地客人中产生“刷屏”效应。
植入行动
泸州“形象代言人”与您不见不散
方案规定,将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广泛传播泸州城市形象定位语和形象标识,逐步向国内重点省份和一线城市推广泸州。将泸州城市形象定位语和形象标识植入泸州市政务商务活动、机关办公事务、公务接待等,成为政府形象代言人;植入本土节庆文化活动、城市管理营运、特色空间打造、文创产品开发、招商与旅游宣传,使市民、来泸游客等熟悉和喜爱泸州城市形象。
市委外宣办有关人员介绍,该方案的出台,是为了全面应用和传播泸州城市形象定位语和形象标识,增强市民的文化自信和认同,凝聚形象共识,集聚外部资源,增强泸州的城市吸引力和美誉度,提升泸州市的城市综合竞争力。
“中国酒城·醉美泸州,一座酿造幸福的城市”,还有中国酒城四字笔画拼出“泸”字的金色篆字印章将在泸州的各种场合与市民“不见不散”:
今后,在交通标志、城市出入通道、车站码头、政务服务中心、旅游集散中心、公交车身、出租车身、大型LED屏幕等城市空间,公务人员的徽章、名片、公务信封、稿签便签等办公用品,全市重要会议、招商活动、代表团考察活动等,全市性的节庆、文化、旅游、体育、展览、论坛等活动,以及酒博会、商博会、农交会等展会活动中,甚至在泸州的文创产品上……都能找到熟悉的话语和金色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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