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顶“葫芦娃” 好看不安全 交警:泸州目前对此类行为以警告为主,建议车主自行撤下

川江都市报 2018-04-03 12:49 大字

这辆车车顶有7个“葫芦娃”,后盖上还有个“蜘蛛侠”

◎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理 摄影报道

近日,泸州一车主的蓝色爱车在朋友圈内“火了一把”,因该车车顶粘贴着一排7个“葫芦娃”玩偶,后备箱盖子上还粘贴着“蜘蛛侠”,驾车上路时格外引人注目,也引来不少车友质疑:车上装饰如此显眼的物品,会不会已经违法?

川江都市报记者从泸州市交警支队获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泸州市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在装饰爱车的同时也要注意这些装饰品是否会对车主自身及其他车辆安全造成隐患,比如玩偶吸引其他驾驶员注意,或玩偶因粘贴不牢突然掉落等。在驾车中,特别是高速行车中,这些物件一旦掉落,非常容易引发擦挂、追尾事故,且玩偶粘贴在车身上也容易对驾驶员观察前后方车况、路况、行人通行情况造成遮挡。

目前,泸州对此类行为以警告为主,建议车主自行撤下,避免为自己或他人带来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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