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强化医疗机构 药房规范化管理工作
本报讯(记者 周雪梅) 19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按照泸州市《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药房(药品储存区域)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泸州市部署了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工作,进一步破解药品监管薄弱环节,全力保障药品使用安全。
为打造食品药品安全泸州,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促进医疗机构药房、个体诊所药品储存区域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保障药品质量安全,2018年初,市食药监局联合市卫计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药房(药品储存区域)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全市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步骤,制定了详细的验收标准;将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站、村卫生站、个体诊所纳入规范化管理范围。按照工作安排,2018年3月由各区(县)卫生计生局、食药监局组织辖区医疗机构开展宣传培训;2018年4月至7月由各医疗机构对照验收标准开展自查整改,规范药房管理;2018年8月至2020年10月分三个阶段对各医疗机构药房开展检查验收;争取到2020年底,全市各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新闻推荐
本报讯(唐杰)近日,纳溪区在全市率先开展食品药品“利剑”执法大行动。此次行动为期2个月,主要采取培训业主提素质、业主自查担主责、监督检查全覆盖、重点执法再巩固“四步走”的方式,出动300余名工作...
泸州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泸州,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