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人社系统明确2018年新任务 拓展就业新空间 新增城镇就业3.8万人

泸州日报 2018-03-15 16:42 大字

■本报记者 梅影

今年泸州市将积极支持发展多种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拓展就业新空间,实现新增城镇就业3.8万人。这是记者从3月13日召开的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上获悉的。会议对全市人社系统2018年的新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全市将扎实推进就业创业,实现新增城镇就业3.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新毕业大学生、返乡创业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人员以及农村贫困家庭等重点群体,实施跟进式就业援助,采取灵活多样就业政策,确保困难家庭中符合条件的至少1人稳定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在技能培训方面,泸州市将完善培训政策,加大培训投入,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打造更多享誉国内外的“酒城制造”。开展技能脱贫行动,全年完成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8500人,帮助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就业。

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今年泸州市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办法,探索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

同时,继续做好“互联网+社保”的运用,推动自助业务办理,优化“智能综合柜员制”,构建网厅、自助机、微信、银行、基层平台等“五位一体”的服务模式;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推进市医疗保险结算中心规范化运行,探索开展异地就医门诊联网结算工作。

今年,全市将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正常增长机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离休人员离休费。组织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配套工资政策,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和完善公务员奖金制度。

在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要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推动建立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继续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开展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

2018年,全市人社系统将大力实施“综合柜员制”,横向整合服务项目,再造优化服务流程,推动就业、社保、劳动监察等信息共享,老百姓办事将越来越方便,实现“泸州人社事、最多跑一次”。

同时,泸州市还将加快推进“互联网+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信息大平台”“泸州市长期护理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泸州市人社电子业务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等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年内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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