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法院 联合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

泸州日报 2018-03-06 12:17 大字

■王娜 周文霞摄影报道

3月1日,正值《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两周年,纳溪区法院与区妇联、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一道,到永宁街道城市花园广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以“幸福家庭 与法同行”为主题,纳溪区法院法官们通过发放宣传单、接受现场咨询等方式,向市民详细介绍了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危害、如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等,并现场耐心解答市民提出的涉及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婚姻纠纷等问题,倡导大家积极投入到反家庭暴力的活动中,树立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观念。

据悉,在2016年3月,纳溪区法院与区妇联成立了反家庭暴力中心和临时庇护所,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和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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