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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标 由70元/月·人提高至80元/月·人

泸州日报 2018-01-09 11:5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朱虹) 昨(8)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从1月1日起,泸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2017年的70元/月·人提高至80元/月·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月发放,一季度生活补贴将于春节前发放,确保困难残疾人温暖过冬和过好春节。

据了解,2016年1月1日起,四川省出台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对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四川省户籍低保对象,2016年按每人每月6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2017年—2020年每年提高10元,到2020年达到每人每月100元。2018年全省将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信息平台,对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四川省户籍低保对象建立基础数据统计台账,确保困难残疾人困难补贴精准发放。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截至2017年12月,泸州市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人数为45270人。

省民政厅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动态增长机制,将补贴对象范围扩大至低保边缘等生活困难的残疾人群体,进一步增强困难残疾人生活保障能力。同时,各地要加强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监管,实行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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