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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潭区法院 为申请人讨回劳动报酬

泸州日报 2018-01-09 11:50 大字

本报讯(方洋)近日,龙马潭区法院执行局受理了一件涉及劳动争议纠纷的执行案件,从立案受理到执行完毕,仅两日时间就为申请人易某讨回了其应得的工资和补偿金。

据悉,申请人易某于2014年11月与被执行人某相框经营部签订了劳动合同,为期两年。后双方因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方面有分歧而发生争议,不久,双方便终止了劳动关系。随后,申请人诉至龙马潭区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向其支付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等报酬。法院判决对申请人的请求予以支持。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迟迟未向易某支付该报酬,易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立马联系双方当事人,询问案件情况,并将双方当事人传唤至法院,当面详谈。在了解事实原委之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发出了相应法律文书,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以及为其经营部带来的负面社会效应。在执行干警的主持调解下,被执行人支付了申请人相应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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