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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集约流转 一份地三份收入 泸州市纳溪区打造新型“职业农民”

四川科技报 2018-01-05 10:00 大字

[摘要]泸州市纳溪区打造新型“职业农民”

“以前,一家人围着6亩多地转,一年到头虽然不愁吃穿,但到手的现金只有万把块。现在,将土地交给公司管理,我们夫妻俩在公司干活,不算租金,一年收入四五万元,等公司效益好了,以后还有分红。”1月2日,笔者来到泸州市纳溪区白节镇团结村三组,村民袁国志夫妻俩正与其他村民一起在公司忙着翻地或管理蔬菜,个个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

随着2014年四川万木山画山农业公司进村流转土地种大果红花油茶和特色蔬菜,袁国志便成了幸福的“职业农民”。像袁国志这样的新型“职业农民”只是纳溪区推行土地集约流转使农民受益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纳溪区坚持“稳定土地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原则,着力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按照“标准化、产业化、区域化”发展要求,积极引导农村土地集约流转,不断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使更多农民群众一份土地实现两份收入,真正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主体和受益者。该区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创新开展土地流转经营权质押贷款,对流转期限较长,经营面积较大的种粮大户、农业专业种植合作社给予资金扶持;对从事土地流转用于发展现代农业生产的经营大户,加大技术扶持力度,对在流转企业从事种植工作的“新型农民”,开展免费的岗位技术培训,同时在实际困难中给予支持,优先解决水、电等问题。

在土地流转服务工作中,纳溪区还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镇村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流转方式,不搞一刀切,土地流转规范有序。在土地流转时,严格执行“一审核、两要求”,审核土地转出方的权属,转入方是否具备农业生产经营能力;明确要求土地流转必须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开展流转,不得强行推行;流转双方必须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流转方式、流转时间、流转价格及流转收益支付方式,最大限度避免土地流转纠纷。

最具典型的是白节镇团结村的四川万木山画山农业公司。早在2014年,当地采取农地入股专合社方式将群众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公司,通过“公司+专合社+农户”的模式发展,实现了租金保底,效益分红,公司务工,政策归农。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实现了“三省三得”,最大限度地增加了群众收入。“三省”,省钱:村民将土地流转给公司后不用再投入钱物购置农资;省力:公司实行规模化生产,机械化程度提高,如公司在种植基地除草,打药,施肥全部使用机械;省时:公司大规模的使用机械化作业,缩短了工作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农民也与工人一样有了上下班时间。“三得”即指农民得到土地流转费、务工工资、土地分红。通过这种模式,既解决了农民的后顾之忧,保证了群众的持续增收,又有利于企业集约利用资源,发展现代农业,保护区域环境,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据了解,目前仅白节镇规范有序流转土地面积已超过1万亩,主要有入股、出租、互换、转让、转包等形式,吸纳1000多名留守劳动力就业,受益农民年均增加经济收入达6000多元。(刘信琼 本报通讯员 周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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