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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公开征求《泸州市白酒历史文化保护条例(草案)》意见的公告

泸州日报 2017-12-26 17:16 大字

为保护和发展泸州白酒历史文化,促进泸州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泸州市地方立法条例》规定,泸州市经深入调研,征求各方意见后,草拟了《泸州市白酒历史文化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研究修改,现将《条例》草案及说明在《泸州日报》、泸州市人民政府(http://www.luzhou.gov.cn)、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http://fzb.luzhou.gov.cn)、泸州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http:// www.lzghj.gov.cn)、泸州市商务局(http://swj.luzhou.gov.cn)门户网站上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具体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25日。

二、反馈意见的方式

(一)通过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门户网站“政府立法”栏目下“意见征求管理系统”在线提交(http://fzb.luzhou.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至: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西路一号,市政府法制办法规科;邮政编码:646000。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lzszflf@163.com。

(四)联系人:喻金珊 3103541 15984438473

传真:3109942

附件:

1.《泸州市白酒历史文化保护条例(草案)》

2.关于《泸州市白酒历史文化保护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

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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