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系列报道之二 营建城乡水生态景观 打造“山清水秀、醉美泸州”
水生态文明成果展引市民关注
◎ 川江都市报记者 曹卫兵 摄影报道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和基础支撑。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把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位置,提出“加强水源地保护和用水总量管理,推进水循环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和“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加快水利建设,增强城乡防洪抗旱排涝能力”等任务,体现了水生态文明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意义。
2013年,水利部发布了《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原则、目标和主要工作内容,拟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代表性和典型性较强的城市,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探索符合我国水资源、水生态条件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2013年3月发布了《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泸州市位于四川省东南部川渝黔滇结合部,长江上游地区,是“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联合国改善人居环境最佳范例奖”、“全国双拥模范城”……境内河流众多,以长江为主干,成树状分布,且处于长江上游地区,其生态环境不仅对西南地区,而且对长江流域都有很大影响。
近年来,泸州市委、市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放到同等重要位置统筹部署,积极构造“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醉美泸州”,全力实施“六个突破、四年翻番”的战略目标,水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有了较好的基础。2013年4月,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和《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泸州市政府和四川省水利厅联合向水利部提交了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的申请报告,并获通过。
作为长江上游地区、四川省唯一一个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泸州市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泸州市制定了《泸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方案根据泸州市的水生态环境与城市发展情况,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为核心,通过完善河库湖水网工程体系、优化水资源调控能力,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水环境质量,加强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打造水生态安全格局,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进行统筹规划,重点实施,从而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努力探索符合泸州市水资源、水生态条件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营建“亲水休闲、绿化健身”的城乡水生态景观,全力打造“山清水秀、人水和谐、景态自然、醉美泸州”,推动泸州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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