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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 抓实信访工作 提升群众满意度

泸州日报 2017-12-13 11:50 大字

本报讯(周健) “我反映的诉求很快就解决了,纪检干部工作很务实,我们满意。”近日,纳溪区纪委信访室干部在打古镇龙古村回访时,村民李大爷如是说。

今年以来,纳溪区纪委通过网上信访、公开下访、跟踪督办和回访测评等措施,扎实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今年2月,纳溪区“四风”监督“随手拍”栏目上线。群众可以通过该栏目,反映问题线索、合理诉求、意见和建议。渠坝镇的张大爷通过该栏目反映,一镇干部赵某在为儿子办婚宴时大操大办、收受礼金,希望调查处理。工作人员经初步核实后,将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随后,赵某被立案调查,后受到警告处分。截至目前,该栏目共收到群众诉求86条、有效问题线索5条,均已受理办结回复。

纳溪区建立信访片区协作制,将全区镇街、派驻纪检组织划分为5个工作片区,对涉及群众多次重复信访的、属疑难复杂问题的、已作调查处理但信访人不息访的,经区纪委审核后可由片区纪检组织进行交叉办理。涉及跨单位、跨行业的信访举报件,由属地街镇配合相应派驻纪检组织协作办理。

纳溪区纪委还对信访件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对1个月未办结的单位发提醒书,实行黄色预警;对2个月未办结的单位发督办书,实行橙色预警;对3个月未办结的单位发约谈书,实行红色预警。对红色预警的单位,由区纪委书记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在全区通报批评。

纳溪区纪委对群众反映的诉求,能当场解决的当场予以答复,当场不能处理的,承诺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调查过程邀请群众代表或让举报人适当参与调查取证,消除信访群众的疑虑,及时息访;通过电话回访,征求信访人对工作态度、方法、结果等的满意度。

截至目前,纳溪区共排查并受理信访举报154件,已办结140件,正在核查的14件,按期办结率达到91%,群众满意率达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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