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节水型社会建设 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
■本报记者 简放鹏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降低能耗、物耗,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
为此,泸州市加大水资源管理力度和保护力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统筹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协调水资源的“取水、供水、排水、治污”关系,完善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为全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四项措施加强水资源管理
据市水务局负责人介绍,在加强水资源管理方面,泸州市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泸州市制定出台了《泸州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实施方案》《泸州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办法》,成立了分管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开展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列入对区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二是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管理。泸州市配合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开展重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制定,按照省政府下达的用水总量指标,市政府发文分解落实到各区县。通过严格执行取水许可管理制度,加快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农业取水许可管理。
三是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四是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加快建设节水示范工程
目前,泸州市水资源分布不均,水浪费行为与水污染治理能力不足同时存在。对此,泸州市把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
与此相应,泸州市建立了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实行水资源管理制度,合理开发、有效保护水资源,坚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严格控制年用水总量,遏制用水浪费现象。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制定与当地水资源条件相适应的相关规划,科学布局重大项目建设。
同时,泸州市引导企业加快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强化企业节水管理,建设节水示范工程,普及农业高效节水技术。特别是通过加强水资源开发监督和取水许可审批管理,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强化水资源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来保障年用水总量控制得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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