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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登记证 遗失声明

泸州日报 2017-11-02 12:02 大字

余学霞、袁志琼、余正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龙马潭区化工路二段14号6栋6层3单元601号不动产权证遗失,不动产权证号:川(2017)泸州市不动产权第0062661号、川(2017)泸州市不动产权第0062662号、川(2017)泸州市不动产权第006266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学霞 袁志琼 余正明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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