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至20日 泸州市集中治理出租汽车 不文明服务行为
本报讯(罗心平 记者 肖婷)昨(7)日,记者从市运管局获悉,7日至20日,市运管局及出租汽车企业将集中治理出租汽车不文明服务行为,进一步治理出租汽车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培育出租汽车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礼貌待客、热情服务的良好习惯。
据了解,此次出租汽车文明服务集中治理的内容包括不主动出具发票;行车中接打电话、玩微信、使用对讲机;在车上抽烟;虚系安全带;拼载、拒载、宰客等不文明服务行为。治理期间,市运管局将派出检查组、巡查组、暗查组、驻点检查组,对举报或检查发现的违法出租汽车驾驶员违规行为给予顶格处罚,并带车学习10天。群众举报电话: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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