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检察院成立派驻未成年人警务中心检察室 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端口前移
□ 段秀君 本报记者 曾臻 摄影报道
近日,泸县检察院在泸县公安局成立未成年人警务中心的同时,成立了派驻未成年人警务中心检察室,旨在进一步规范侦查和法律监督活动,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端口前移,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成立后,派驻检察室将安排员额检察官以现场值班和电话值班两种方式,入驻未成年人警务中心,依法对泸县公安局办理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对涉未成年人违法案件办案活动进行监督;应泸县公安局商请,就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侦查取证、法律适用等问题,接受咨询并提供相关咨询意见;参与矫正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协作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同时,派驻检察室开展的派驻工作将坚持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依法监督与规范监督相结合,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突出重点与注重实效相统一的原则,确保刑事诉讼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揭牌仪式后,泸县检察院、泸县公安局还会签了《派驻未成年人警务中心检察室工作机制(试行)》,并重点就侦查取证存在的问题、解决办法及如何开展提前介入、强制报告等内容交流意见。
据了解,泸县已正式开启泸县公安局未成年人警务中心、泸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泸县法院少年法庭“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新格局。随着派驻未成年人警务中心检察室的成立,泸县检察院一体化监督制约机制也得到更好的实现,公、检、法通过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将进一步推动泸县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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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泸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