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第一课堂” 督促家长“依法带娃”

泸州日报 2022-03-16 10:21 大字

本报讯(段秀君 彭艳 记者 曾臻)近日,泸县检察院家庭教育“第一课堂”为辖区内部分家长代表补上缺失的“家庭教育课”,引导其改善家庭教育方式,懂法、守法、“依法带娃”。

“我们要让家长认识到问题所在,要帮助他们改善家庭教育方式,提高家庭教育能力。”课堂上,泸县检察院检察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并邀请泸县妇联家庭教育指导师余少珍现场授课,以“一对多”的形式,对家长们进行“零距离”指导。

“过去以为只要让孩子吃饱穿暖就是爱他,忽略了孩子性格的培养和心理的需求,今后一定加强学习,做称职的家长。”在接受“第一课堂”指导后,一名未成年人家长说道。

据介绍,泸县检察院在梳理近期办理的3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发现,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中有3名均较早辍学,原因是其父母常年外出务工,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缺乏亲自教育,未尽到对未成年人的监管职责和照护义务,最终导致孩子走上歧路。案件暴露出家长对孩子的日常监管中,存在不同程度的教育缺失,监护、家庭教育能力不足。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泸县检察院“双令齐下”,集中对5对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同时,对其中一对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责令家长切实履行起监护职责,多关注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尊重差异,言传身教,通过父母行为潜教育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养成良好的品德和习惯,预防犯罪从未成年人抓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家庭抓起。

泸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开设家庭教育“第一课堂”,是泸县检察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从司法层面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探索。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家庭教育从“家事”变成了“国事”。家长带娃不仅要物质抚养,更要心理抚养,未尽义务的家长则可能被检察机关下令“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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