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打造涉案财物 管理处置新模式
本报讯(石焱 刘萍 记者 曾臻)近年来,为切实解决涉案财物在扣押、保管、移送、判决和处置环节不规范问题,泸县推出涉案财物“一体化管理、信息化移送”“先期处置、判决处置”“警银合作、网络拍卖”等新型管理处置机制,实现涉案财物管理一体化、流转信息化、服务社会化、拍卖网络化,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
为实现涉案财物无缝化流转,泸县推行“一体化管理,信息化移送”办法,出台《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办法》,明确涉案财物处置责任主体,细化涉案财物录入、流转及处置等程序,建成县级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搭建公、检、法智慧共享平台,建立“清单移送为原则,处置权同步转移,实物移送为例外”的移送机制,涉案财物自公安机关移交保管起至法院判决为止均统一存放在管理中心,由公安机关负责日常管理,实现“实物静止,手续流转”。建立警综平台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实行“一案一档,一物一码”管理方式,每件涉案物品设立唯一的二维码,按照登记入库、调用、归还、出库、处置等流程规范管理,缓解当前涉案财物管理保管难度大、扣押移交难、管理成本高等问题,大幅节约司法成本。
为实现涉案财物规范化处置,泸县首创“先期处置,判决处置”模式,凡是由公安机关管理、未随案移交的涉案财物,实行“法院判决生效——公安机关执行处置——执行情况回执法院”闭环处置方式,对存在价值贬值灭失风险的涉案财物,公安机关经权利人同意并委托后进行先期处置,处置价款存入专户,待判决后执行,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执法办案实效。
同时,泸县还创新“警银合作,网络拍卖”机制,实现了涉案财物价值最大化,通过签订公、检、法、财政、银行五方协议,约定在合作期内,公检法三家单位将涉案资金统一存放于合作银行专户,合作银行出资建设涉案资金“移动(扫码)支付”项目,提供中心保管运营服务,承担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的运维费用110万元,印发《泸县刑事诉讼涉案财物淘宝拍卖工作规定》,开通泸县公安局淘宝拍卖平台,由公安机关将法院判决处置和符合先期处置的涉案财物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端口进行拍卖,将涉案财物的变现款一次性上缴国库,及时兑现法院判决的“财产刑”,提升司法权威,节约司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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