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得实惠 集体得效益 供销得发展 嘉明镇供销社“三社融合”经验 成为全国供销社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 简放鹏)12月6日,记者从市供销社获悉,泸县嘉明镇供销社“三社融合”经验作为全国供销社典型案例,在全国供销社总社刊物刊发,供各地学习借鉴。
据了解,嘉明镇整合供销社的服务和渠道优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政策和资金优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业和技术优势,共同转化为乡村发展优势,以达到“三社融合”的目的。其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流转土地、组织劳动力,镇供销社负责物资供应和社会化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提供技术指导和市场信息,形成农业生产耕、种、管、收、售全流程闭环服务。
通过“三社联动”,2020年,嘉明镇发展柠檬、藤椒、蔬菜、高粱等5个“千亩产业园”,实现产值670万元,带动农民实现土地流转收入230万元,实现务工收入180万元。目前,该镇柑橘产业园已种植优质柑橘果树10万余株,预计2022年挂果,年产值可达800万元,村集体经济可增收60余万元,土地入股农户每亩可收益800余元。
近年来,泸县在全省率先探索“供销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三社融合”模式,形成农民得实惠、集体得效益、供销得发展的“三赢”格局,探索出一条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壮大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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