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下放 乡镇(街道)接得住用得好
(上接第一版)
“‘扁平化’管理不仅减少了管理层级,还打破了行政和事业人员待遇的差别,将行政、事业人员统一调配,真正实现了同工同酬,极大激发了我们基层干部积极性。”江阳区南城街道应急与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告诉记者。
与此同时,泸州市在科学核定乡镇(街道)编制的基础上,跨县域统筹行政事业编制,围绕党的建设、基层治理、经济社会发展、便民服务、底线保障等工作情况,采取“两评两测一加减”方式,对乡镇(街道)开展激励评估工作。目前,全市共跨镇域调整编制530余个;在第一轮激励评估工作中,跨县域统筹66个编制,对从全市126个乡镇(街道)中层层选拔出的24个乡镇(街道)予以激励,推动基层差异化发展、竞相发展。
权力下放 提高乡镇“话语权”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乡镇(街道)如何引线穿针,发挥社会治理牵头抓总关键作用?必须要赋予乡镇(街道)更大的权限。
在合江县,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基层迫切需要的208项县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已下放(下沉)至乡镇(街道),其中涉及农业农村、城镇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使用频率高的检查执法事项112项、群众经常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57项;赋予乡镇(街道)对派驻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任免的一票否决权,以及派驻机构的日常工作管理和绩效考核权;派驻机构的公用经费、绩效考核奖励等由县财政保障,预算下达乡镇(街道);派驻人员年度考核单独计算优秀基数,乡镇(街道)享有60%的考核权重,由乡镇(街道)负责综合考评和报批,进一步强化了乡镇(街道)统筹管理能力。
在泸县,乡镇(街道)法定权限、省市县赋予委托下放权限以及按需选择权限等进行了整合,形成《泸县试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清单》,由乡镇(街道)采取“基础+定制”方式,梳理形成“一镇(街)一清单”;签订委托下放事项管理协议,细化执法范围、执法种类、执法幅度。
与此同时,为解决基层存在管理权限不够、权责不对等、属地职责不清等问题,泸州市探索权责“对等化”,促进乡镇(街道)职权从“有责无权”向“权责相称”转变,积极推动行政管理权、统筹调配权、考核评价权“三项”权限下沉。通过“赋权+点菜”的方式,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扩大其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建立“乡镇呼叫、部门响应、协同处置、乡镇评价”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推动区县级部门更好地服务基层和群众;建立乡镇(街道)和区县级部门双向考核评价机制,提高乡镇(街道)“话语权”,聚合力量在一线帮助基层解决问题。
“在两项改革中,泸州市注重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工作力量,通过机构‘扁平化’管理、编制的优化配置、动态评估激励、跨镇域调编,盘活用好了机构编制资源,保障和服务了基层的发展;同时,以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方式,依法赋予乡镇(街道)执法权,增强了执法工作力量,实现了乡镇(街道)对权力接得住、用得好,基本实现了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能力的双提升。”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吴伟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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