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法院 巡回审理 化解一起赡养纠纷
本报讯(刘静) 近日,泸县法院云锦法庭法官走进泸县太伏镇渔湾村村委会,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王某今年83岁,共生育3个子女,分别为长女张某莲、次女张某容、长子张某明。王某诉称,一直以来,凭自己的劳动自给自足,并未向子女提出过多赡养要求。但近年来,由于身体变差,不能再靠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必要生活开支和医疗支出,特别是近一年来,几乎完全丧失自理能力,一直生活在张某明家。王某希望3个子女轮流赡养照顾自己,但与子女们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3个子女轮流赡养。考虑到王某年纪大行动不便,且近年来赡养类纠纷较多,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云锦法庭决定开展巡回审理。
“子女赡养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但是父母也应当体谅子女的不容易。轮流赡养的方式,既要尊重老人的意愿,也要综合考虑子女的家庭情况和实际……”在开庭前,案件承办法官在认真听取原告、被告的意见后,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并在庭审中,针对争议焦点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合法、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
经过调解和庭审,最终,3名被告均表示愿意轮流照顾老人、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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