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法律援助中心驻中山工作站 优质服务获赠锦旗

泸州日报 2021-04-20 10:54 大字

本报讯(蒲臻哲) 近日,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镇务工的泸县籍居民王某,将一面写有“捍卫正义,维护公平”字样的锦旗送到泸县法律援助中心驻中山工作站负责人张裕泉手中,对工作站帮助其解决父亲王某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事表示感谢。

2021年3月8日,王某的父亲王某某在容桂镇三湖里吴某某自建房施工时,旧墙体突然倒塌,致王某某身亡。

在死亡赔偿方面,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出所以及社区法律顾问长达半个月的多次调解,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远在异地他乡,死者家属感觉孤立无援,于是打电话回泸县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咨询。泸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指引死者家属到泸县法律援助中心驻中山工作站申请援助,并立刻指派工作站负责人提供法律援助。

近日,工作站负责人在与当地警务室、社区调委会作了充分沟通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起初,当地警务室、调委会、法律顾问及自建房业主所持观点是,事故性质为意外死亡,适用《民法典》关于意外死亡补偿的相关规定,自建房业主、在场施工的民工、组织施工的工头都是责任人,按无过错责任原则均应当承担补偿责任。而工作站负责人在前期深入调查研究,并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提出,该事件不属意外事故,而是劳动雇佣关系,应当适用《民法典》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施工工人不承担赔偿义务,而自建房业主是雇主,死者及所有施工人员均是雇员。当雇员在施工中发生事故,雇主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至于赔偿项目与标准,应当适用普通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

最终,经过3个多小时的调解后,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介于业主确实经济困难,死者家属自愿放弃部分赔偿金,业主一次性赔偿90万元。当晚,业主方将赔偿金打入死者家属账户,死者家属王某一家人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据了解,泸县法律援助中心驻中山工作站自2015年1月挂牌成立以来,始终践行着“以人为本、扶弱助困、维护公正、热情服务”的工作理念,坚持“责任、维权、公正、高效”的工作宗旨,积极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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