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村民放鸭子途中发现娃娃鱼 长约80厘米、重6斤3两,目前已将其放生

川江都市报 2020-12-25 00:34 大字

村民发现的娃娃鱼

◎ 曾佐然

川江都市报记者 曾刚 摄影报道

12月23日,泸州市泸县云龙镇英雄村1社村民宋远贵在放鸭子途中,经过一条名为“漏水溪”的小河沟时,发现溪流石头缝中有一条“怪鱼”。

宋元贵今年55岁,从来没有见过这种鱼。“开始我以为是鲶鱼,抓回家仔细研究才发现这个身体胖胖的、长着几只小脚的‘怪鱼’不是鲶鱼。于是,我用手机拍照发给女儿,让她帮着辨认。”

女儿看到照片后立即告诉父亲,这是一条娃娃鱼,还是国家保护动物,不能捕捉,不能食用,让父亲赶快联系村干部,作放生处理。

得知有村民捕获娃娃鱼,当地村干部立即通知泸县农业农村局。随后,水产渔政股股长张德明、泸县友鲵水产娃娃鱼养殖场业主杨建及云龙镇、英雄村的干部们都赶到了娃娃鱼的发现地。

在现场,宋远贵将娃娃鱼用大盆装着带到了小河边。经鉴定,这个胖乎乎的“家伙”就是大鲵,别名娃娃鱼,身长约80厘米,体重6斤3两。全身呈灰褐色,尾部呈黄红色,体表光滑无鳞,但布满斑纹和粘液。头部扁平,四肢短扁,嘴很大,指、趾前四后五。由于健康状况良好,当天,这条娃娃鱼被放归“漏水溪”。

张德明介绍,娃娃鱼的生长习性要求在浅水区,因为它是靠肺呼吸,深水区并不适应它的生长。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水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在山涧溪边发现娃娃鱼并不奇怪。

“这么大的娃娃鱼,就是人工养殖也需要5年以上,野外生存至少要8年以上。这可能是人工养殖后放生或洪水期间冲到野外的,从颜色、体型上看,娃娃鱼野生至少1年以上。”杨建说,泸县不是娃娃鱼原生地,很可能是从养殖场“逃出来的”。

张德明提醒,如在野外发现未受伤的野生动物,应尽量在原地放生。如受伤需要救助的,可及时联系林业部门,让它们得到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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