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35家定点机构 办理用血退费
本报讯(记者 刘墨) 8月4日,记者从市献血办获悉,泸州市医疗用血费用直报专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目前全市已有35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用血直报,符合条件的临床用血者可在医疗机构直接办理用血退费。
据介绍,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泸县人民医院、泸县中医医院、纳溪区人民医院、纳溪区第二人民医院、合江县人民医院、合江县中医医院、叙永县人民医院、叙永县卫生院、古蔺县人民医院、古蔺县中医医院等35家医疗机构开通了用血直报。
据悉,用血报销时间为出院一年之内,以住院费用结算票据上的出院时间为准,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报销。用血费用报销对象为年龄在18岁以下、55岁以上的病人;无偿献血者本人;无偿献血者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持有泸州市中心血站开具的“献血体检不合格证明”的住院患者或患有癌症和血液性疾病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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