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身心全面康复 泸州市多举措加强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康复管理工作

泸州日报 2020-07-27 09:23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刘墨)近日,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泸州市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康复管理方案》,以加强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康复治疗工作,落实全流程健康管理措施,促进患者身心全面康复。

据介绍,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后有可能遗留不同程度的身心功能障碍,可能对患者造成远期影响。根据患者呼吸、心脏、身体、心理等功能障碍的主要表现,通过对患者特别是重症和危重症患者逐一进行功能评估,对需要康复治疗的尽早介入开展康复治疗,落实全流程健康管理措施,促进患者身心全面康复,帮助患者恢复正常生活。

《方案》要求,以重症、危重症患者为重点康复人群,对不同病情、不同功能障碍的患者采取个体化康复治疗措施,分级分类明确定点康复机构及职能职责;开展对医务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康复治疗师、医务社会工作者等)不同层次的专业培训,注重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康复能力建设,提升社区康复能力和水平;将新冠肺炎出院患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畴。各定点康复医疗机构加强中西医结合,有序、规范开展社区和居家、门诊、住院等康复服务,并及时报送新冠肺炎出院患者主要功能障碍康复治疗情况。将患者家属、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纳入心理康复范围。通过心理援助热线帮助有需求的新冠肺炎患者及家属、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做好自我心理调适。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广泛开展新冠肺炎科普宣传教育。开展身心康复评估。对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开展康复管理评估工作。

同时,加强康复医疗保障,按政策规定及时将相关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最大限度降低患者负担。加强对康复医疗行为的监管以及对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落实的指导和督导。对符合救助条件需开展康复治疗的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及其家庭,按规定及时纳入低保、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及时会商解决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康复治疗中出现的相关情况和问题。

据了解,泸州市新冠肺炎定点康复医疗机构为:泸州市人民医院、江阳区人民医院、龙马潭区第二人民医院、纳溪区人民医院、泸县人民医院、合江县中医医院、叙永县人民医院、古蔺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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