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非法液化气瓶 保护群众安全

川江都市报 2020-07-15 00:42 大字

◎ 王琳

7月8日,泸州市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与云龙派出所、云龙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联合执法,在农贸市场查封了一批液化气瓶。

当天,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云龙镇农贸市场停车场有一辆长安车存在非法储存和贩卖液化气瓶的嫌疑。接到举报后,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汇同云龙派出所、云龙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前往现场核实,确实看到群众举报的那辆长安车,车内存有大量液化气瓶,并多次致电联系车主,但是司机拒绝到场配合调查。

由于非法液化气罐是高危物品,如长期存放于该处,极大威胁到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联合执法组当即决定将长安车强制打开,将车内的16个液化气瓶转运封存。这一举动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切实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对长安车车主依法进行深入调查。

据了解,泸县云龙镇全面落实执法重心下移、服务管理下沉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完善联动执法机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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