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省两会法检工作报告 泸州这些做法有成效
□ 本报记者 曾臻
“2019年,全省法院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24.12万件,涉案金额1261.91亿元,当好民营经济发展‘护航员’。”
“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大力推进公益保护跨区域协作。省内已建立‘三山五江一河’跨区域协作机制,与周边六省检察机关建立长江上游、嘉陵江、赤水河、乌江流域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
……
5月9日,四川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幕,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键分别作了工作报告。对标报告中提及的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公益保护跨区域协作等方面,全市两级法院和全市检察机关积极作为、各方联动,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当好民营经济“护航员”
2019年,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二十四条举措》,全市两级法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合同、招商引资纠纷案件6380件,审慎采取保全、执行强制措施,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了安全可信的招商环境。
泸州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化工”)是四川某紧固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的原料供应商,因某公司停工后未按期支付货款,某化工诉至龙马潭区法院。经龙马潭区法院调解,某公司支付某化工货款106万余元,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到期后,某公司仍未履行约定,某化工即向龙马潭区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采取调查措施和实地走访,发现被执行人某公司已经停止经营,名下房产均已抵押并查封,银行账户无存款,法定代表人曾某投资多处厂房均出现经营困局,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因某公司拒不报告财产,龙马潭区法院对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采取了纳失限消措施,并对曾某采取了罚款措施。意识到法律威严的曾某主动到法院说明情况。
原来,某公司环保整治标准提高,无法持续生产,出现经营困境,为了发展实业,曾某名下房产均已抵押贷款用于生产经营,现无力还清债务。
经龙马潭区法院协调,某化工决定向某公司伸出援助之手,继续提供原材料,某公司生产加工产品,销售回款后偿还某化工债务。2020年初,某公司成功向某化工归还了全部货款本金100余万元。法院将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曾某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实施信用修复。其后,鉴于疫情影响,某化工同意延长后续5万元款项的支付时间,同时,法院决定减免13600元执行费。目前,在多方助力下,某公司已有序复工复产。
据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价值追求是促进营商环境改善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更高要求。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慎重冻结基本账户,慎重查封、扣押机器设备、生产资料、成品及半成品等生产经营性财产。对查封的厂房、设备,如果继续使用对财产价值无重大影响的,可以允许继续使用。能“活封”“活扣”的,不“死封”“死扣”。对资金链暂时断裂但仍有发展潜力、存在救治可能的企业,可以通过和解分期履行、兼并重组、发挥查封财产融资功能等方式盘活企业。
跨区域协作密织长江上游生态保护检察协作网
去年以来,泸州市检察机关主动对标省检察院关于推进公益保护跨区域协作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地处川渝滇黔结合部的区域优势,自觉强化上游意识,积极担当上游责任,密织长江上游生态保护检察协作网。
市检察院与自贡、内江等沱江沿线检察机关会签的《四川省六市检察机关<关于开展沱江流域水系保护司法协作的意见>》,“上管一段、多管一截”,织起了沱江流域区域协同保护网。
市检察院与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会签《关于在长江跨界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跨区域协作的意见》;龙马潭区检察院、泸县检察院与重庆市荣昌区检察院、大足区检察院、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检察院联合会签了《关于在濑溪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跨区域协作的意见》,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护航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市检察院与贵州省遵义市检察院会签《关于开展赤水河流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试行)》,整合古蔺、合江、叙永、习水、赤水、仁怀两省六院办案力量,实现川黔两省赤水河水域协同保护全覆盖。古蔺县检察院与贵州省赤水市检察院会签《关于开展接壤地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跨省检察协作意见》,将协作保护从水域扩展到两地毗邻自然保护区,形成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合力。
一直以来,泸州市检察机关始终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将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与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结合起来,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辅相成。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及长江上游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案件106件,发出检察建议61件。补种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桢楠75株,补种杉树、桉树4000余株,监督非法捕捞涉案人员将6万余尾鱼苗投放长江。其中,泸县检察院与重庆市荣昌区检察院成功协作办理刘某某非法养殖污染濑溪河案,加大了对沱江源头支流水污染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古蔺县检察院与贵州省习水县检察院成功协作办理的某酒厂向赤水河违法排污案,将生态保护与民营经济保护相结合,充分发挥了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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