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司法局 启动“枫桥式司法所” 试点创建工作
本报讯(雷天英 记者 梅影)近日,泸县司法局根据省司法厅出台的关于开展“枫桥式司法所”试点创建的意见和创建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启动了全省首批“枫桥式司法所”试点创建工作,以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试点创建工作将按照试点申报、推进实施、检查验收、总结推广四个阶段实施,确保在今年年底把云龙司法所、玄滩司法所打造成为法治宣传更加有效、法律服务更加便捷、矛盾化解更加高效、矫正帮教更加规范、基层队伍更加过硬的首批“枫桥式司法所”,力争2022年泸县“枫桥式司法所”覆盖面在50%以上,着力打造建设一流、队伍一流、业务一流的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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