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长江流域 下月起不再进行生产性捕捞
今年12月1日起,全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不再进行生产性捕捞,并计划于今年底前完成退捕补偿工作。2020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此外,沱江以流滩坝为界,下游段属于保护区,于明年起永久性禁捕,上游段也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十年禁捕。这是川江都市报记者近日从泸州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获悉的。
◎ 王真容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敏 摄影报道
现场:龙马潭区渔船被报废销毁
昨日上午,在龙马潭区胡市镇滨江路的空坝上,吊车将集中到江边的渔船吊上岸后,岸上的工人们便忙碌起来。几个工人挥舞着铁锤,顷刻间,一条木质渔船便支离破碎。旁边,两名工人用切割机将钢质渔船进行电焊切割,数分钟后,一条渔船也被分解为几段。
在昨日举行的龙马潭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渔船报废处置现场会上,报废处置了涉及40名渔民的禁捕渔船47艘、辅助渔船10余艘。接下来,龙马潭区将对属地余下的81艘禁捕渔船、50余艘辅助渔船、4236张渔网进行全部报废。
这只是泸州市对属地禁捕渔船实施报废处置的一个缩影。本月底前,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合江县5个区县将完成798艘渔船的退捕上岸任务,并将陆续对属地禁捕渔船实施报废处置。目前,合江县已全面完成130艘渔船退捕任务,泸县246艘渔船、龙马潭区128艘渔船、江阳区217艘渔船、纳溪区77艘渔船也将在11月底前完成,并拟于11月30日前与渔民完成退捕协议的签订。
转型:除了资金补偿还将开展就业培训
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龙马潭区胡市镇居民林凡平便以捕鱼为生,对于上岸后干什么,他现在仍有些迷茫、不知所措。“我们这些渔民普遍年龄大、文化低,离开了水,真的不知道还能够干什么。”
对于林凡平等渔民的担忧,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人员在现场会上进行了解答。该工作人员称,根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将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国家给予适当补偿,引导渔民退捕转产。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满足全国人民对水产品消费的需求。
此外,还将收集渔民的意见,并根据他们的具体需求,组织开展种养殖业技术、环卫工、保安等就业培训,并推荐其他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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