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法院 被执行人不履约 干警快速强制执行

泸州日报 2019-06-18 16:01 大字

本报讯(舒敏 马宗良)近日,泸县法院对某农村商业银行与张某、郭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

据悉,被执行人张某、郭某欠下银行贷款15万元,张某以其名下房产作为抵押。2017年,泸县法院判决张某、郭某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但两人久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张某、郭某,两人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执行。今年3月,法院将抵押的住宅挂网拍卖,并被吴某买下。

在买受人申请强制执行后,泸县法院派出7名执行干警,在社区干部、公证人员、小区物业的监督见证下,执行干警不到两小时,成功将涉案房屋进行强制收房,并交付给吴某。

新闻推荐

本周停电消息播报

17日江阳区:前兴隆街17日江阳区钓鱼台路:百子图充电站、体育局、怡景苑、百子图广场:百子图充电桩、体育局、怡景苑6#17日江...

泸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泸县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