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法院 到残疾当事人家中开庭调解

泸州日报 2019-05-28 08:50 大字

■舒敏 张玉兰

本报记者 曾臻 摄影报道

“没想到法官知道我妻子无法下地,所以特地到我家开庭,真是太感谢了。”日前,泸县法院法官上门为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当事人刁某进行开庭调解工作,被告刁某的丈夫激动地向法官表示感谢。

据了解,被告刁某于2013年1月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某支行贷款19万元用于发展公司业务,约定3年后还清贷款。2016年5月,刁某因生意失败引发脑出血,瘫痪在床。2019年4月,原告见被告刁某逾期多年仍未还款,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该案的实际情况,通过前期大量的沟通准备工作,泸县法院办案法官决定前往被告现居住地进行开庭调解工作,以减少残疾人刁某的诉累。庭审中,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就借款真实性及利息计算进行了质证,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近年来,泸县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工作理念,专门为残疾人、孤寡老人、重症病人和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实行上门立案、送达、入户巡回审判、调解,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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