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入驻难, 到底是难在哪里? 曾刚

川江都市报 2019-04-22 11:14 大字

近日,哈罗单车再次现身泸县街头,可最后仍旧没有逃脱“昙花一现的”宿命:4月15日晚间才投放完毕,次日早上就被当地城管部门收走。

据泸县城管执法大队回应,经调查,此次共享单车投放没有任何行政审批手续,属于非法投放,应当予以清理。

其实,类似的情况在泸州城区也曾多次上演,每次投放的共享单车都难以“存活”24小时。

共享单车屡战屡败、锲而不舍;当地主管部门是来一次就收一次,反正不要你在城区“捣乱”。在这座城市里,这种新业态的生存到底难在哪里?

“没有行政审批手续”,是每一次共享单车“入驻即退出”的主要原因。但是,这行政审批手续去哪儿办理?进驻之前手续办理无从下手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2017年5月,交通部曾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共享单车的发展传达出鼓励的信息。由此,挟政策红利和助力“绿色出行”道义优势的共享单车,“骑”行之路或许会平坦许多,但现实有时并不尽如人意。

根据我国节约能源法规定:鼓励使用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目前对共享单车的规定,都是“鼓励”为先。

泸县城区的共享单车被收走之后,一度引发了网友们的争议:有网友称,中国的共享单车都攻占英国市场了,却还敲不开当地市场的“门”;还有很多人质疑,共享单车难道在每个投放地区都得走审批,否则就是“非法”?

据共享单车运营方的说法,他们也想办手续,但是不知道从哪里下手?无论是交警部门还是城管执法大队,都表示目前没有共享单车合法化的相关文件。

共享单车这种新业态、新模式的出现,便利了人们生活,也给城市管理带来挑战。但是,如果就这样“一禁了之”、因噎废食也让很多有需求的市民以理解。

当然,共享单车没有经过地方政府允许就贸然投放的确不可取,在缺乏主管部门监管的情况下,大部分单车停放在街道的主要路面、人行道上,同时还会引发没有规划非机动车道的城市道路拥堵,增加安全隐患……

因此,对于共享单车的投放、占道违停等问题,监管部门可做好“引路人”和“裁判员”,给共享单车行业发展提供一条“便捷车道”。

在这个创新事物层出不穷的时代,共享单车只是一个开端,未来还会有更多的共享经济形态涌现。对于新业态、新模式,要有“包容审慎”的态度,容得下不同,又能守得住底线,否则很可能“失去一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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